一、鉴定房屋概况
中山市南头镇将军村光明北路富城北街某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据悉该房屋建造于2007年,房屋主体为三层框架结构,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等承重构件共同承重,由180mm、120mm厚砖墙围护及分隔,现该房屋作住宅使用,建筑面积约356.39㎡。
该房屋坐东朝西,内墙面混合砂浆抹灰、扫白,外墙面贴马赛克瓷砖;室内地面部份铺设釉面砖;门为铁门;窗为铝合金窗。
二、鉴定房屋主要现状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现状情况如图所示。
三、房屋鉴定结论
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84]第678号),评定中山市南头镇将军村光明北路富城北街13号房屋为“基本完好房”。
四、房屋鉴定处理意见
1、宜对房屋有损坏的部位进行修复处理;定期对房屋进行维修保养,以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
2、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对房屋加强检查,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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