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加固资讯 > 安庆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公布,重建房屋补助户均2万元

安庆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公布,重建房屋补助户均2万元

发布日期:2019-05-07 14:46:18     点击次数:3855次     来源:迎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分享到:

2019年4月26日,安庆市迎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发布《安庆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安庆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安庆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有保障的目标,特制定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保持减轻负担。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要因户实策,强化兜底措施,避免因建房返贫。

保持精准管理。坚持全过程精准管理,落实补助对象认定、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施工检查与竣工验收、农户档案管理等各环节政策要求,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档案齐全。

保持政策延续性。坚持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原则,继续执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调动农民积极性。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贫困危房户应改尽改。尊重农户意愿,激发其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户投工投劳、互帮互助、自行建设的主体作用,减轻农户自筹资金压力。

三、目标任务

2019年基本完成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做到应改尽改。探索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农村贫困群体住房保障制度。

四、建设时限

3月份:各县(市)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4月初:各县(市)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危房改造全面开工建设;7月底:各县(市)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8至9月:各县(市)组织工程验收;10月至11月:各县(市)自查,市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五、补助对象与标准

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

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对国家扶贫开发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户均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县(市),省财政户均补助2000元。各地要筹措资金,积极实施其他贫困农户危房改造。

六、改造方式与要求

改造方式。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改造要求。一是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住建部门根据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户名单开展危房评定工作。危房评定必须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8﹞3019号)明确的评定范围、评定程序等要求进行评定。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程序,强化责任落实。二是明确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C类危房可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的重点应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各地要积极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不能只建房屋壳子,还要保障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不断提高改造后农房的适应性。要合理制定设计方案,为将来扩建预留接口,满足农户基本使用和未来扩建需求。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三是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要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2019年启用新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各地要抓好新系统的培训工作,加强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级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四是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市)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完成、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等,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各地要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实行农户现场核查制度,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制度,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县(市)按规定予以激励支持。五是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引导农户优先选择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方式降低改造成本。

七、加强监督检查

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要做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建筑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各地要加强技术指导,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时,技术人员要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要规范施工队伍,危房改造要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或违规建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要按照基本建设条件逐户逐项检查,不合格的要整改达标。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地要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和挪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补助资金由县(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各地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各地财政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

坚持月报和通报制度。各地要健全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有效掌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情况。健全调度制度,实施台账管理、节点管控,及时查摆政策执行、资金保障、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集中力量实施靶向治疗、高效攻克,并于适时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予以通报。

(本文来源于网络,加固之家网整理报道,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另,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后果自负。)
加固之家微信客服二维码

您的评论

240

用户评价(0)

  • 暂无评论
免费获取报价

免费获取方案与报价

免费申请

● 请正确输入手机号方便联系你
● 请放心填写,您的隐私将被严格保密
● 客服将在24小时之内与您联系!
加固之家在线智能报价
加固之家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