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执证人员不能以为一证在手,后半生无忧,对一个极速萎缩的市场,国家很有可能进一步出手进行整顿多余的职业工程师。证书培训机构、证书挂靠中介将受到冲击,而考证也会随之降温。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
具体参见《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自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
试点内容:
(一)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二)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取缔无实际劳务作业人员的“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
(三)建立“三项”制度清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工企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建筑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四)明晰“三方”用工关系。厘清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和作业人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三方责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的建筑专业作业活动负总责;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对本企业的用工行为负直接责任,按月公示工资支付清单;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专业作业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负监督责任,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间节点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二、四川省将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来源于住建部
省住建厅近日透露,我省将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行政审批。
我省执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已有约20年。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资质审批实践中出现了部分企业“资质垄断”的情况,不利于市场竞争,并带来违法分包等问题。取消审批,将有利于强化该领域市场竞争,促进企业创新以提升行业工程质量水平。
按照住建部工作统一部署,取消资质审批后,我省拟将实施园林绿化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健全园林绿化市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相关信息化系统配套,继续推进风景园林行业职业制度建设工作,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摘自《四川日报》2016.02.02
三、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
消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一体化资质)的行政审批。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按简单换证原则分别换领原一体化资质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证书有效期3年内换证都可以。
四、住建部文件:全面放开房地产行业13项资质要求,注册资金零门槛!
住建部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注册资金限制的相关规定
住建部此次修改部门规章汇总
(一)、勘察设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不再要求拥有注册资本。
(二)、施工图审查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
1、一类审查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
2、二类审查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
(三)、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不再要求但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3、乙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4、丙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5、以上要求“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产”。
(四)、工程造价
1、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资本(不再是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资本(不再是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不再要求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股东出资协议还需要提交。
(五)、工程招标代理
1、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2、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3、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时,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
4、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不再要求提交出资证明。
(六)、城乡规划编制
1、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4、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的,不需到原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七)、房地产估价
1、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标准,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2、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标准,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
3、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标准,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4、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的,不再要求出具出资证明复印件;
5、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发生变更的,不再要求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八)、工程质量检测
1、专项检测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专项检测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4)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2、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见证取样检测包括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九)、房地产开发
1、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4、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5、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要求提交验资证明;
6、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
(十)、物业服务
1、物业服务企业的一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二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3、三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4、新设立物业服务企业不再要求的提交验资证明。
(十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1、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十二)、市政公用特许经营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业企业,参与特许经营权竞标,不再要求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
(十三)、白蚁防治 设立白蚁防治单位,不再要求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五、2016年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取消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文件精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等资格取消
与建筑相关取消的证书如下:
1、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2、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
3、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
4、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5、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6、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
7、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8、冶金行业造价师
9、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10、电力施工建设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
1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
六、安徽率先探索建筑业农民工社保制,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
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纳入当地“小微企业”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
支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展。取缔无实际劳务作业人员的“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
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要按月公示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用工企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
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建筑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培训上岗制度,
持“先培训,后上岗”。
理清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作业人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三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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