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房屋概况
鉴定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温泉东路117号,上述房屋建于1999年,为地上七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柱、梁、板承重;240mm砖墙围护及180mm砖墙分隔;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面。房屋的平面布置规则,呈矩形。现该房屋作医院使用,建筑面积约1872㎡。上述检查部位所在房屋坐南向北。外墙面贴贴面砖、石材砖;内墙面粉刷、贴瓷砖;铝合金玻璃门、钢化玻璃门,木质夹板门,铝合金窗。
二、鉴定房屋主要现状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现状情况如图所示。
三、房屋鉴定结论
1、上部结构倾斜测量值在规范允许范围内,且现场检测未发现上部结构构件有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或变形。
2、个别柱构件轴压比不满足规范的安全使用要求,部分柱构件承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承载力计算要求。部分梁构件承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承载力计算要求。
3、该建筑物的最大顶点位移量为26.0mm,未超出《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所规定的允许值。
4、上部承重结构混凝土构件个别存在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
综上所述,地基基础单元安全性等级评定为Au级。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u级。
因此该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su级,安全性不符合本标准对Asu级的要求,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四、房屋鉴定处理意见
1、宜对房屋有损坏的部位进行修复处理;定期对房屋进行维修保养,以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
2、加强结构在后续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和管理,如发现构件出现耐久性损伤应进行修补处理。
3、对出现裂缝的梁、板的结构构件,应委托具备加固补强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高压灌注环氧树脂浆液进行封闭处理。
4、对承载力不足的梁、板构件,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相应加固设计及施工。
5、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随意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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