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控制是指在基坑工程中,为了确保基坑工程顺利实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而采取的排水、降水、隔水和回灌等措施。
降水的作用是防止基坑边坡和基底的渗水,保持坑底干燥,便于基础施工,同时减少土体含水量便于土方开挖与运输,提高土体强度,增加边坡的稳定性。在地下水丰富的地区,应依据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基础规模、开挖深度、各土层的渗透性能等选择合适的控制措施。
1、集水明排
集水明排(也称集水坑降水法)是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当坑底挖至地下水位以下时,在坑底四周或中央开挖一定坡度的排水沟,设置集水井,使地下水沿沟流入集水坑内,然后用水泵抽走,对坑底渗出的地下水,也可采用盲沟排水。
集水明排法一般适用于降水深度较小且土层为粗粒土层或渗水量小的粘性土层,也可作为井点降水的辅助措施。
施工时,在基坑外侧设置由集水井和排水沟组成的地表排水系统,集水井、排水沟与坑边的距离不宜小于0.5m。基坑四周每隔30m~40m宜设一个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坡度宜控制在1‰~2‰,流向集水井。
排水沟、集水井尺寸应根据排水量确定,抽水设备应根据排水量大小及基坑深度确定,可设置多级抽水系统。排水沟底面应比挖土面低0.3m~0.4m,集水井底面应比沟底面低0.5m以上。集水井宜设置在基坑阴角附近。
2、降水
降水主要指井点降水,是在基坑开挖前,预先在基坑周围或基坑内设置一定数量的井点,利用抽水设备连续不断地从中抽水,使地下水位降至坑底以下并稳定后才开挖基坑,并在开挖过程中仍不断抽水,使所挖的土始终保持干燥,提供了良好的基坑挖土和地下结构施工条件。
井点降水法有轻型井点、电渗井点、喷射井点、管井等。施工时应根据土的渗透系数、降低水位的深度、工程特点、设备条件、周边环境制定合理的降水方案。
降水井类型降水深度
(地面以下)(m)降水布置要求
轻型井点≤6井点管排距不宜大于20m,滤管顶端宜位于坑底以下1m~2m。井管内真空度应不小于65kPa。
电渗井点6~10利用喷射井点或轻型井点设置,配合采用电渗法降水。较适用于黏性土,采用前。应进行降水试验确定参数
多级
轻型井点6~10井点管排距不宜大于20m,滤管顶端宜位于坡底和坑底以下1m~2m。井管内真空度应不小于65kPa
喷射井点8~20井点管排距不宜大于40m,井点深度与井点管排距有关,应比基坑设计开挖深度大3m~5m
降水管井>6井管轴心间距不宜大于25m,成孔直径不宜小于600mm,坑底以下的滤管长度不宜小于5m,井底沉淀管长度不宜小于1m
真空
降水管井利用降水管井采用真空降水,井管内真空度应不小于65kPa
1—井点管;2—滤管;3—集水总管;4—弯联管;5—泵房;6—原地下水位线;7—降水后的地下水位线
3、截水
截水帷幕(止水帷幕)是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坑底流入基坑和控制基坑外地下水位下降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
截水帷幕应连续,截水桩的垂直度、桩与桩之间的搭接尺寸应保证深层截水帷幕的连续、截水可靠。截水帷幕自身应具有一定的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围护结构变形的要求。
截水帷幕插入深度设计首先应满足基坑开挖后地基土抗渗流(或抗管涌)稳定性的要求,还应满足不同降水施工工艺的要求,如轻型井点降水、管井降水等。基坑开挖面标高变化时,截水帷幕插入深度应满足不同开挖深度区域疏干降水的设计要求。若基坑不同区域高差相差较大,宜分别形成封闭截水帷幕。
4、回灌
当基坑外地下水位降幅较大、基坑周围存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或地下管线时,宜采用地下水人工回灌措施。回灌措施包括回灌井、回灌砂井、回灌砂沟和水位观测井等。回灌砂井、回灌砂沟一般用于浅层潜水回灌,回灌井用于承压水回灌。
回灌可以消除或减轻由于水位降低后形成的降水漏斗而引起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不均匀沉降等不利影响。潜水位、承压水位降低的区域都可采用地下水回灌技术,在砂性土、粉性土层中效果相对明显。
坑外回灌井的深度不宜大于承压含水层中基坑截水帷幕的深度,回灌井与减压井的间距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回灌井施工结束至开始回灌,应至少有2周~3周的时间间隔,以保证井管周围止水封闭层充分密实,防止或避免回灌水沿井管周围向上反渗、地面泥浆水喷溢等。井管外侧止水封闭层顶至地面之间,宜用素混凝土充填密实。
回灌水源应采用洁净的水或利用同一含水层中的地下水,不得污染地下水资源。在回灌影响范围内,应设置水位观测井,并应根据水位动态变化调节回灌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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