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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对房屋开展抗震普查鉴定,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做抗震加固

发布日期:2017-08-10 16:04:51     点击次数:3399次     来源:加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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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之家资讯:8.8日九寨沟7.0级地震已致20人死亡,引起了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就在昨天,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发了一个关于决定组织开展青岛市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对于没有符合抗震性能的房屋尽快做抗震加固处理。这次内容主要针对市里面今年6.30日前已经建好的而且正在使用的既有建筑进行检测普查。还有,结合旧城改造等对部分有需要的房屋实施鉴定加固。

这一次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的重中之重主要是普查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桥梁,不包括非市政桥梁的公路桥、铁路桥等桥梁。抗震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结构类型、基本信息、抗震设防烈度等。普查工作共分为普查准备、信息采集和普查登记、普查数据审核汇总、普查成果输出四个阶段,将一直持续至明年七八月份。其中,信息采集和普查登记阶段为今年9月至明年6月,按照普查信息采集登记有关要求,普查工作人员将采取查勘现场和查阅图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属性指标与竣工设计图纸、既有建筑现状进行核对,全面准确地进行信息采集和普查登记。

鉴定加固的范围

下列既有建筑应委托具有相关资格、依法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鉴定单位进行抗震鉴定,并结合鉴定结论等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加固措施或其他措施:

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既有建筑。

2. 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可能对抗震性能有影响的既有建筑。

3.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特殊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既有建筑、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既有建筑。

4. 其他存在明显抗震安全隐患以及依据既有建筑抗震普查发现需要进行抗震鉴定的既有建筑。

此外,我市还将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升级改造等工作,制定实施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计划并积极推进。开展鉴定加固的房屋共分四类,如,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特殊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既有建筑、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既有建筑;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既有建筑;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可能对抗震性能有影响的既有建筑;其他存在明显抗震安全隐患以及依据既有建筑抗震普查发现需要进行抗震鉴定的既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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