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屋加固协议
房屋加固协议
甲方: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范公路工程LQ5标项目部
乙方:亭湖区大洋街道大洋村民委员会
丙方:大洋七组村民 李金才
为确保在建范公路工程周边居民住房安全,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范公路西侧民房进行了实地排查,排查中发现七组居民李金才家的房屋墙体裂缝,屋面下雨漏水。(在建范公路K9+100处西侧,三间红砖瓦房。附照片)为避免工程施工过程中给该房屋带来安全隐患。经甲乙双方协商,经村民李金才和家人一致同意。决定在施工过程中对房屋进行加固,具体事项协议如下:
一、 加固方案及费用标准
(1) 内外墙体水泥砂浆加纤维抹灰;15000元。
(2)旧墙拆除;5000元,
房屋加固修缮款共计贰万元整(¥20000元)
二、 加固工程实施方式及时间
房屋加固施工由村民李金才具体组织实施,房屋修缮款项支付给乙方三 日内开工,竣工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三、 结算办法
协议签订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20000元,该加固修缮款项由大洋村民委员会监督丙方使用。款项到账后,甲方恢复施工,丙方不得阻挠施工。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加固维修合同
房屋加固维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石岩头供所办公楼进行加固维修,有关事宜商议如下:
1、房屋加固维修设计方案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按照甲方提供加固设计方案和国家规范进行施工加固。
2、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抽查,对未按图施工不合格规范的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改正。
3、结算方式,本工程属加固维修工程,乙方施工费用结算由甲方验收,签证后进行决算。
4、施工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自2009年11月10日起至2010年3月10日结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顺延工期)。
5、质量保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完成工程项目。
6、安全保证。在施工作业期间,乙方应做足安全措施,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按照高空作业的规定做好防御措施。
7、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三篇:《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CH-01-0802
四 川 省 建 设 厅 制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八年七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抗震加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房屋鉴定报告文号:
1.4 承包范围:根据经审查确认的抗震加固设计施工图纸明确的工程范围。
2.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合理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或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3.质量标准
按抗震加固施工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4.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5.发包人工作
5.1 开工前 日内,向承包人提供需加固的建筑物原建筑结构竣工图 份,经审查确认的抗震加固施工图 份。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完毕施工依法所需的证件、批件。组织承包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2 指派为发包人代表,代表发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变更、签证、验收等事宜,接收承包人送达的结算、竣工资料和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5.3 委托监理人 对本加固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人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监理内容、授予的权限在监理合同中明确,于开工前 日内,将监理合同副本交承包人份。
5.4 委托造价咨询人对本加固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其职责、授予的权限在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于开工前日内,将造价咨询合同副本交承包人份。
5.5 协调好有关部门(转载自:www.BdfQy.Com 千 叶帆 文摘:楼房加固施工合同)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包人工作
6.1 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确认。承 2
包人应根据加固施工图拟定施工方案交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
6.2 指派 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严格按施工图组织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办理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6.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6.4 遵守现行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线、树木、绿地等,使其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6.5 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物和各种设备管线。双方认可的局部拆除,应符合对原房屋建筑结构的保护要求。
6.6 工程竣工未正式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加固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7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6.8 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为本合同工程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7.工期
7.1 发包人因特殊原因要求承包人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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