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你知道社保未缴满15年就退休了,养老金还能拿吗?
现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必须要缴费满15年,退休的时候才可领取养老金,若是由于某些原因缴费时间合计不能够满足15年的,怎么样才能可以领取养老金呢?今天小编告诉你,让大家涨点姿势
1>方法一
继续缴费,至到满足15年止,就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发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到满足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允许继续缴费,是后延缴费呢,还是一次性缴纳?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之所以没有规定继续缴费的具体缴费方式,是“由于各地差别比较大”,而把此项权力赋予了地方。
2>方法二
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
1、根据国务院2014年2月2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国务院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以上规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出台。根据上文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一书的解释(第74页),“至于如何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各项制度之间的统筹衔接,在缺乏充分的论证和取得足够的实践经验之前,法律不宜马上就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本法作了原则性规定”。
说人话,就是这一个方法还在准备阶段,暂时还未推出。
方法三
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款规定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1、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书面告知相应后果。
首先,职工既可以申请终止,也可以不申请终止,即选择继续缴费或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其次,申请终止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再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书面申请后,必须书面告知相应后果,职工本人书面确认后,方可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给职工本人。
2、只支付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给职工本人,不支付社会统筹账户储存额。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所缴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被国家“统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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